短暫與長久-時間觀點的文化與公共性
時間,並非僅止於計時器的數字,舉凡自然中的落葉、老樹、日月輪迴,或是環境演化中的生活記憶物件,均隱含著時間的痕跡;文化,乃是地域與人文於時間軸上演化過程的累積。因此,就地域環境的發展觀點而論,在環境構成內容中的建築、景觀、當代論述之公共藝術,乃至複雜的環境設施,時間的發生,均非僅止於某段特定的過程,而是在過程中,集聚著不同的人文與環境變遷,所記錄出的一段段成果而成為文化。正因人的活動行為發生與環境事件的彼此互動,文化本身亦意涵著另一種公共性的體現,對於環境地域文化的論述,其公共性與公眾的相互構成,更能刻畫出隱藏於公共性中的時間意涵。
過去的生活事件累積為當代的歷史文化,相對地,當代生活的環境生成,亦將於未來成為文化的一環。無論文化的地域性,藝術與建築,一直都是環境與人文論述的重要內容,因此當論及文化的文本,兩者均在不同的時間節點中,實質地記錄著環境人文演化的種種,藝術與建築環境的共同思維,亦足以成就地域文化的特質,這此觀點,於歐洲諸多城市史料中亦早已得到驗證。因此,對於已普及於當代城鄉之公共藝術,自然非僅能就藝術本身來單一論述,在公共藝術的論述中,藝術本身在公眾環境中已超脫創作的純粹性,而必須化身於環境,於未來記錄下此刻人文發展的過程。
公共藝術之於公眾場域的意義,自然在於以其藝術創作的軟性思維,以當代的觀點去賦予公眾環境一種地域「在地性」,或場所「主題性」,也期望藉由諸如“接觸”、“參與”等方式,來觸發公眾場域的「公共性」本質。在公眾生活環境中,舉凡室內空間或是戶外景觀,設計思維與手段深層地影響著公眾場域的特質,這些特質不僅更引導出活動的可能性,同時也可能創造出多元的新環境文化面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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